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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0-06-03发表人: 咨询主题:
您好!我的弟弟叫邱鹏,去年12月16日因涉嫌诈骗被深圳盐田警方从合肥带到深圳,就是一次抓获20多人的“安徽泰金”诈骗案。前几天我收到弟弟从看守所寄来的信说4月20日已经过检,我想查询一个案件有没有提起公诉?什么时间开庭? 麻烦检察官同志给问下。
检察官(lcd)回复:您好!您弟弟邱鹏的案件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提起公诉。您可以拨打我院的案件查询电话:25229929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回复时间:2010-06-03
提问时间:2010-04-23发表人:彭海 咨询主题:
被人故意伤害致轻伤后获得了足额的民事赔偿,因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还年轻,且系初犯、偶犯,加上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求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提出要求撤销案件,即不再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时,对尚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仍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之前已经移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机关是否一定会批准逮捕?
检察官(lcd)回复:检察机关不一定会批捕。
检察机关会在查明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规定综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亲友、邻里、同事等之间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系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确有悔罪表现,被害人也表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考虑作出无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即在故意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并最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补充说明一下:无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只是意味着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触犯刑事法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2010-04-23
提问时间:2010-04-13发表人: 咨询主题:
你好,我弟弟去年在深圳人才市场被招到一个公司,该公司是做股票诈骗的,他做了一个月之后该公司被人举报,并且他和另外26人于去年8月份被批捕,但是到现在还没开庭,也没有任何文书发到我家,我想问一下这个时间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像这种案子的话这个时间最长可以有多长?万分感谢
检察官(lcd)回复: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上述法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2个月以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的移送起诉后,一般情况下在1个月以内审查终结,并可以视情况是否延长15天审查期限。如果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认为案件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则可相应退回,退回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期限是1个月,公安机关将案件补查重报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也就是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最快在3个月以内可以起诉至法院(不诉的除外),最慢的话在8.5个月之内可以起诉至法院。
另:建议你到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预审大队、检察院案件管理科、法院立案庭查询案件进程。
[回复时间:2010-04-13
提问时间:2010-04-15发表人: 咨询主题:
2010年2月25日,我递交给市检的民事抗诉申请书,为何直到今天却由盐田区检(22527614)打电话通知不予受理;而我要拿不受理通知书,为何却要先打电话给(他)她?难道检察院没人值班?
我的劳动争议案,在举证方面:一、公休日的加班费,应属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不举证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二、离职表是2008年10月27日所填,我是被迫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且也写了是被辞退,而用人单位却在2008年10月24日凌晨0:30后辞退我,属违法辞退,因此也应该向我支付赔偿金。
检察官(lcd)回复: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本院网站管理部门向业务部门了解了有关情况,现就一些程序问题和法律问题予以答复:
1、关于为什么您递交给市检的民事抗诉申请书,却由盐田区检打电话通知领取法律文书。
目前,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即市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调配使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民行办案力量办理,统一以市检察院名义对外行使检察权。市院受理民行申诉案件后,可以分给各区院办理。您所反映的案件就是由市院受理后分发给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个案,所以由盐田区检察院负责通知您有关处理结果,并领取法律文书。
2、关于您所说的“不予受理”、“不受理通知书”等问题,可能在法律概念上存在理解偏差。
综合第1点所述,您所反映的案件已经由市检察院受理,并分至盐田区检察院承办,因此不存在不予受理的问题,而应该是作出“不立案”决定,要送达给您的法律文书应该是《不立案决定书》,而不是《不受理通知书》。
3、关于您所质疑的为什么拿法律文书时要与承办人联系,检察院是否没人值班的问题?
首先,盐田区检察院有规范的值班制度,不仅有日常的保安值班,而且还有检察人员的轮流值班制度。但检察机关在法律文书送达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由办案人员或承办部门秘书办理有关手续,经领取人签收后,回执需归档处理,故不能由保安人员或他人办理。由我院承办案件的民行部门承办人及秘书与您联系,是规范化办案程序的要求。
此外,关于您所提到的劳动争议的实体问题,因为涉及到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内容,我们建议您直接与案件承办部门联系。你也可以继续和我们法律咨询邮箱保持联系。
[回复时间:2010-04-21
提问时间:2010-04-13发表人:郭康宁 咨询主题:
你好!我是来自厦门一家米业公司,在08年12月到安徽当地人合作开米厂。09年发现对方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重复贷款,骗取国家的财产。并发现对方多次贿赂当地相关部门,以达到骗取贷款的目的。我们怕受到牵连,因此我们正想办法举报对方,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据。谢谢
检察官(lcd)回复: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你确定对方有诈骗行为,并有证实对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的报案材料,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建议你首先查清事实,提交的资料和证据要能反映你所举报的基本事实,为了便于办案机关与您联系,建议举报人实名举报。建议如下:如果利用固定资产重复贷款、骗取贷款,涉嫌合同诈骗相关犯罪,可以到公安机关反映,如果多次贿赂当地相关部门,涉嫌行贿、受贿相关犯罪,可以到检察院举报,如果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犯罪,还可以到当地党委纪委部门举报,另外你还可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进行举报。
[回复时间:2010-04-13
检察官(lcd)回复: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你确定对方有诈骗行为,并有证实对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的报案材料,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建议你首先查清事实,提交的资料和证据要能反映你所举报的基本事实,为了便于办案机关与您联系,建议举报人实名举报。建议如下:如果利用固定资产重复贷款、骗取贷款,涉嫌合同诈骗相关犯罪,可以到公安机关反映,如果多次贿赂当地相关部门,涉嫌行贿、受贿相关犯罪,可以到检察院举报,如果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犯罪,还可以到当地党委纪委部门举报,另外你还可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进行举报。
[回复时间:2010-04-13
提问时间:2010-01-22发表人:中铭电子 咨询主题:
您好!是这样的,我是佛山市中铭电子有限公司,昨天早上(1月21日)我用DDS快递公司寄了6件货到深圳沙井镇精达电子,快递单号39972875854,到今天都还没收到,听说是DDS快递公司倒闭了,请问人民检察院是否介入这件事,请问我公司的货做哪里?怎么处理?我公司都没办法了,请帮忙一下找回货品!万分感谢!
检察官(lcd)回复: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院的信任!对于你焦急查找公司货物的心情我们表示理解,一般情况下,跨市寄快递中间经过的路程和工序可能要多一些,还请你再耐心等候。如果你想了解货物目前的去向情况,可以通过快递单上显示的公司信息,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或者登录其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主要是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有直接介入并进行侦查的权限,对于民事纠纷并无直接管辖权,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也是由公安机关先行介入进行侦查,待侦查取证后,认为构成犯罪的,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你公司与DDS快递公司之间的快递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使有证据证实DDS快递公司有涉嫌合同诈骗或其他犯罪事实,也应该由公安机关先行介入展开侦查,检察院是无权直接介入的。 因此,建议你先根据快递单据上显示的查询电话联系查询相关情况,或者查找该公司帮你办理快递手续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问清楚你所寄送的货物目前的去向,要求快递公司尽快履行协议将货物送达目的地,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查询不到相关情况,可先通过当地工商局或通过其他渠道核实DDS快递公司是否已经倒闭。如果确认该公司已经倒闭、无法送达或者返还你的货物,或者该公司对你的要求不予理睬、有可能侵吞货物的话,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求助。
[回复时间:2010-01-22
提问时间:2010-01-25发表人:林小玉 咨询主题:
你好:本人想咨询有关青少年犯法,如果被抓会怎么惩罚。由于本人的弟弟在深圳和朋友喝酒打架了,大家都是轻伤,没有致残或致死,由于打架的次数较多,这次是在宿舍被抓的。这样的情况请问会判刑吗?如果是判刑那是多长时间,可以协商吗?
麻烦你一定要回复!
一个既担心又迷茫的姐姐。
检察官(lcd)回复:首先,要看你弟弟的具体年龄是多少岁。如果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则他的这种故意轻伤害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因而不会被判刑;如果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于这种故意轻伤害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是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由于他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会对他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过,按照现在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这种故意轻伤害案件,双方都有过错,又是未成年人,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双方能够达成刑事和解,互相赔偿损失互相谅解,那么公安机关也可以不呈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侦查阶段没有处理好,最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那么也还可以争取好的认罪态度,与对方达成和解,请求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建议你们家属要做好你弟弟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真诚悔过,争取对方的谅解。另外,你们也应积极主动地与对方达成和解,争取在公安机关处理阶段就将矛盾化解掉,越早化解矛盾,对你弟弟的处理越有帮助。
[回复时间: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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