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检察院为梅沙街道集体股份公司领导班子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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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检察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切实为基层经济发展服务,确保基层集体股份企业健康发展,6月24日,应梅沙街道的邀请,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为梅沙街道集体股份公司领导班子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王国宾检察长到会讲话。
 
一、有的放矢,科学设置三项课程 

集体股份公司是由原基层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原有的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折股并募集部分股份构成的股份合作公司,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产物,不是现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我院在联系基层活动中了解到了集体股份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体制原因造成的集体股股东权益难以保障,股份公司产业结构单一,资本相对封闭、股权不能流通,内部管理不规范,股权结构不清、股份分配不均损害股民利益以及缺乏外部监督机制等。由于监督缺失,集体股份公司管理者违法乱纪、滥用权力,挥霍、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营失误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此,股民意见很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不安定因素。梅沙街道党工委领导认为这是基层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请检察机关在预防集体股份公司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方面给予协助和指导。王国宾检察长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反映,指示预防科与联系基层检察官共同为梅沙街道集体股份公司的领导班子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培训班上,检察官既系统讲解了现行基本法律框架和民事、行政、刑事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从深化检务公开,破除检察神秘感的角度出发,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又根据盐田区集体股份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结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了加强集体股份公司管理的建议和对策;预防科负责人还就什么是职务犯罪,怎样预防职务犯罪两大主题,进行了生动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有层次、全方位、科学合理的讲座安排受到了培训班学员的欢迎和梅沙街道领导的好评。 

二、主旨明确,有效凸显三项意义 

王国宾检察长表示,开展此次培训是盐田区检察院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联系实际,服务大局的应然之举,其出发点和归宿在于:第一,检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使命,以党委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第二,检察工作必须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集体股份公司发展的好坏,涉及到广大股民的直接利益。检察机关要坚持司法利民、护民原则,通过预防和查办集体股份公司管理人员职务犯罪促进集体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利益。三是检察工作必须坚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败方针,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加强廉政教育,帮助集体股份公司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上不出问题。 

三、着眼长远,传递三种执法理念 

为了让与会人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趋势,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理解、监督和支持,盐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培训中还结合检察工作的职能,介绍了盐田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理念和举措。一是坚持司法保障民主。推进阳光检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坚持司法保障人权。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认真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注重文明执法、人性化办案,体现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三是坚持司法保障民生。检察工作要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尤其是基层黑恶势力犯罪,干扰基层民主选举的犯罪等,促进民生的不断改善。 

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朱志坚同志要求参训人员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干净干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感谢盐田区检察院对梅沙街道党工委工作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促进梅沙街道集体股份公司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