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检察院四项举措有效开展控申工作 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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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盐田区检察院控申工作始终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紧紧围绕平安盐田、和谐盐田建设,规范有效地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规范线索举报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检申诉上访,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上半年,盐田区检察院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1件,其中来访14批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67%。来访案件的增加对控申接访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盐田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文明接待、规范及时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在处理告急访、重复访时,积极寻求合理方法化解矛盾,尽量把不安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如申诉人丘某从2005年起多次来信请求退回其丈夫温某受贿案多交退赔款,但因该案处于抗诉阶段一直未得以处理,控申部门在接到其再次信访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请示,并多方了解原案抗诉情况,先后两次提交检委会讨论该案,最终形成了先将未认定为赃款的暂扣款退回申诉人的处理意见。为了充分化解申诉人因重复信访导致的不满情绪,科长还特意约见申诉人,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程序及申诉请求的救济途径,并指定专人引导其办理相关领款手续,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 

二、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规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息诉罢访”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对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新要求。盐田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新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提高复查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在增强息诉工作能力上使力气,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规范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程序,使一批初信初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如一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耿某的姐姐不服盐田区法院刑事判决向盐田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认为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三个月明显是量刑过轻,法院和检察院有包庇被告人的嫌疑。对此案情简单而法院判决并无错误的案件,盐田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没有简单草率地答复,而是由科长向原案公诉人了解情况后,约见申诉人,向其详细讲解了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的规定及该案中存在的从轻处罚情节,并结合出示几份案情类似的法院判决,分析法院对该案量刑的合理性,充分打消了申诉人对法院和检察院执法不公的质疑。同时,盐田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改变以往口头答复结果的做法,规范制作了《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加大矛盾排查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 

每年的春节、“两会”召开等敏感时期维稳工作都要经受严峻考验,为此,盐田区检察院控申诉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排查调处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对有关涉法涉诉、重信重访以及涉检信访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尤其是对于奥运会期间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进行了摸查排查,切实做好消除隐患工作。同时,与上级控申部门、辖区公安信访部门等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地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对揭某、刘某等一批缠访重访人员的动向保持密切关注,使涉检上访隐患得到了有效调控,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现象,实现了上半年涉检问题零赴省进京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加强内部监督 

今年上半年盐田区检察院受理举报线索7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6.67%。根据院领导的安排,我们对2003年以来的举报线索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逐项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向办案部门详细了解、跟踪每一条线索的具体去向和查处情况。在保证线索得到及时分流的同时,加强了对线索的定期反馈管理和回复,对群众的来访举报、署名举报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做好实名举报案件初查不立案的说理息诉、息访工作,充分阐明不立案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避免无理重复举报和越级上访。